宗馥莉还未输:娃哈哈百亿争产案的杭州决战

日期:2025-08-04 15:27:22 / 人气:8


香港高等法院 8 月 1 日的裁决书,为宗庆后家族百亿财产纠纷按下了暂停键而非终止键。这份仅持续几分钟的内庭聆讯,并未对信托是否成立、资产归属等核心问题作出判定,只是裁定宗馥莉在杭州诉讼结案前不得动用建浩公司汇丰银行账户内的 17.99 亿美元资产。真正的决战,正在杭州拉开序幕 —— 浙江高院已正式立案,这场围绕 21 亿美元信托、娃哈哈集团控制权的纷争,将在这片宗庆后奋斗一生的土地上迎来最终裁决。
一、五年时间线:从手写指示到法庭对峙
宗庆后家族的财产分割暗战,早在其生前就已悄然打响。2024 年 1 月底的手写指示,成为整个纠纷的起点。这位娃哈哈创始人清晰写下:“准备去香港办理三个人的信托,在汇丰办,每人七亿美金”,并明确 “仅能收取利息使用”“受益人仅是其本人与子孙”。这份带着钢笔字迹温度的文件,如今成了原告方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手中最关键的证据。
2024 年 2 月 2 日是值得玩味的一天。宗庆后在订立两份遗嘱(未将三名原告列为受益人)的同时,签署委托书委托宗馥莉设立三个境外信托,明确每个信托 7 亿美元、“不动本只分息”;同日,宗馥莉签署确认函,成为建浩公司唯一股东,确认代持该公司及汇丰银行账户资产。这一系列操作,看似为财产分割铺设了 “双保险”,却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伏笔 —— 遗嘱与信托的受益人范围存在明显差异,而宗馥莉的 “代持人” 与 “受托人” 双重身份,注定了其角色的复杂性。
宗庆后 2 月 25 日去世后,3 月 14 日各方签署的《协议》曾短暂显现和解曙光。宗馥莉承诺以建浩公司汇丰资产为三名原告设立信托,原告方则认可宗馥莉对内地资产的继承权。但这份协议很快沦为一纸空文:6 月至 9 月,信托文件多次送达宗馥莉却始终未获签署;8 月,宗馥莉正式接任娃哈哈集团法定代表人,承接父亲 29.4% 股份;12 月,她公开否认手写指示的有效性,甚至以 “停止设立信托” 威胁原告方。
从 “承诺设立信托” 到 “否认核心证据”,宗馥莉的态度转变背后,是对资产控制权的争夺。原告方指控,宗馥莉系统性争夺家族资产,包括将娃哈哈 10 家工厂公司资产转移至自身名下。这种争夺最终迫使原告方在 2024 年 12 月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2025 年 7 月浙江高院的立案,标志着这场纷争进入司法决战阶段。
二、三大争议焦点:信托效力、资产归属与控制权博弈
杭州诉讼的核心,将围绕三个相互交织的法律与事实问题展开,每一个都可能决定案件走向。
信托设立的合法性是首要战场。原告方手持宗庆后的手写指示、委托书及《协议》,主张信托关系已依法成立,宗馥莉作为受托人拒不履约构成违约。但宗馥莉一方否认手写指示的有效性,认为信托架构未达成最终共识 —— 从 6 月对信托公司选择的争议,到 9 月拒绝签署信托契据,再到 12 月否认核心文件,其策略始终围绕 “信托尚未成立” 展开。
这里的关键在于对 “推定信托” 的认定。根据香港高等法院此前的裁定,建浩公司资产构成 “推定信托”,即虽未完成正式设立流程,但各方通过协议形成了信托合意。杭州法院需判断:宗庆后的手写指示与委托书是否构成 “信托意图”,3 月 14 日《协议》中的 “对价交换”(原告认可遗嘱与宗馥莉继承权,宗馥莉承诺设立信托)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宗馥莉更换信托公司、拖延签署文件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资产控制权的归属更具实质意义。建浩公司汇丰账户内的 17.99 亿美元仅是冰山一角,真正的 “肥肉” 是娃哈哈集团的控制权。宗馥莉在 2024 年 3 月至 2025 年 3 月间进入超 40 家娃哈哈关联企业任职,8 月正式接任法定代表人,承接父亲股份,已实际掌控集团运营。原告方指控其 “转移资产”,若能举证宗馥莉利用受托人身份谋取私利(如将信托资产与娃哈哈资产混同),或将影响法院对其行为性质的认定。
值得注意的是,建浩公司的资产来源争议可能成为变量。该公司持有汇丰及多家银行资产,若这些资产与娃哈哈境内经营利润存在关联,其跨境流动的合规性(如外汇、税收)可能被纳入审查。若查实存在违规,部分资产可能被认定为 “非法所得”,影响最终分配。
法律适用与管辖权的博弈暗藏玄机。原告方虽主张协议适用香港法律,但《协议》中的管辖权条款将争议指向内地法院。杭州法院需在 “意思自治” 与 “公共利益” 间平衡:若优先适用香港信托法,需认可 “推定信托” 的效力;若结合内地《信托法》,则可能更强调信托设立的形式要件(如书面合同、财产转移)。这种法律适用的差异,可能直接导致判决结果不同。
三、杭州决战的影响:不止于家族,更关乎企业未来
这场诉讼的结果,将深刻影响娃哈哈集团的命运。作为中国饮料行业的巨头,娃哈哈的股权结构与控制权稳定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员工就业乃至行业格局。若法院判定信托成立,宗馥莉需按约定将资产注入信托,其对娃哈哈的控制权虽不会动摇,但可能面临原告方基于信托受益权的持续监督;若判定信托不成立,资产归属需重新依据遗嘱与继承法分配,原告方或需通过继承诉讼争夺权益,进一步加剧企业动荡。
对宗馥莉个人而言,判决结果关乎声誉与管理权的合法性。若被认定违约,其 “娃哈哈接班人” 的形象将受损,可能面临赔偿责任;即便胜诉,长期诉讼也已消耗企业精力,影响战略推进。对原告方而言,若信托主张获支持,将获得稳定的利息收益;若败诉,可能仅能依据继承法分得少量遗产(宗庆后遗嘱未将其列为受益人)。
更深远的意义在于对家族信托实践的启示。此案暴露出中国企业家在传承安排中的共性问题:信托架构设计粗糙(未明确受托人义务、未完成资产转移)、角色定位混乱(宗馥莉身兼继承人与受托人)、缺乏专业监督(未设保护人或第三方受托人)。杭州法院的判决将为类似案件提供司法参照,推动高净值人群更规范地设计传承方案。
结语:决战尚未落幕,争议仍在继续
从香港高院的资产冻结令到杭州法院的正式立案,宗馥莉与三名原告的博弈已进入深水区。宗馥莉手握娃哈哈实际控制权,占据经营优势;原告方则持有多份关键协议,占据法理主动。这场 “决战” 的核心,与其说是财产分割,不如说是对 “承诺” 与 “信任” 的法律拷问 —— 宗庆后生前的安排能否兑现,宗馥莉作为女儿与受托人是否恪守了信义义务。
无论结果如何,这场纷争都已成为中国家族企业传承的经典案例。它警示企业家:财富传承不仅是资产分配,更是制度设计;家族信托不是简单的 “文件签署”,而是需要专业架构、清晰权责与第三方监督的系统工程。对娃哈哈而言,早日摆脱纷争、回归经营正轨,或许才是对宗庆后 legacy 最好的延续。杭州的法庭上,即将写下答案。

作者:天顺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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