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灿智英聘请英国律师?中国法律说了算

日期:2022-12-29 14:06:59 / 人气:108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正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一项特别议程是听取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国家安全法》有关条款的议案说明。此前,针对香港One Media创办人黎智英获准聘请英女皇大律师为其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辩护一事,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香港的《国家安全法》,即海外律师或本地未完全具备资格的大律师能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由于此案是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案件,香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们普遍期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法律的解释将解决争端,澄清立法意图,并堵塞国家安全案件泄漏和外部干预制度的漏洞。
在此次庭审中,黎智英的罪名之一是涉嫌“勾结外国或者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涉及复杂的涉外证据和重大的国家安全利益。由于本案是首例申请聘请海外大律师在香港为被告辩护的国家安全法案件,香港法律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以至于黎智英一伙聘请在当地不完全具备资格的外国律师参与勾结外国势力罪的辩护近乎荒唐。所有人都知道黎智英在2019年的“修订风暴”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当时它与英美和其他外部势力勾结。这也是为什么香港特别行政区社会各界,特别是坚定的爱国爱港人士和法律界正义人士对此表示强烈愤慨和激烈批判的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对香港《国家安全法》的解释权,既是行使香港《国家安全法》赋予行政长官的法律职权,也是积极履行宪制责任,充分体现了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作为香港“一家之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需要指出的是,这并不是特别要求对黎智英的法律进行解释,而是如何澄清本案目前的法律盲区,根据香港《国家安全法》的立法意图和目的做出明确、权威的解释。法律解释将成为今后处理类似案件的规范依据,避免相关纠纷的再次发生。
由于香港的《国家安全法》是一部新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在理解和细则方面存在一些模糊地带是正常的。事实上,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不需要与时俱进,在实践中完善和补充法律是人类法治进程的常态和经验。然而,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此作出决定之前,美国和西方的一些舆论又跳出来,声称释法将破坏香港的自治和司法独立,影响黎智英案的“公正审判”。他们几乎没有直接说出真相:只有让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曾自称为美国而战的黎智英无罪释放,香港才会“自治”,司法才会“独立”,审判才会“公正”。
看看这些“洋大人”之前都说了些什么。去年,香港律政司审结黎智英等9个民间团体未经许可集会及参与未经许可集会一案,原本打算聘请英国大律师大卫·佩里担任管制人员。这是涉嫌违反公共秩序的指控,不属于国家安全案件。但有多名英国政客跳出来,认为佩里“应该为辩方服务,而不是检方”,指责这种做法“不符合英国的规定”。英国前外交大臣拉布对佩里发起人身攻击,称他“非常唯利是图”,而前司法大臣范克莱恩则公开宣称“佩里必须辞职,他不可能在符合英国价值观的同时维持自己的角色”。“符合英国价值观”这句话表达了那些为香港“司法独立”伤透了心的反华势力的心声,即香港的司法实践应该符合英国的政治利益。
从这个角度来说,确保“一国两制”和司法独立在基本法框架下的稳定和深远实施,正是为了排除外部势力的干扰,确保中国的法律说了算。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五次释法期间,一些外部势力试图在香港社会内部制造争论,抹黑香港法治和“一国两制”,甚至为香港法治制造溃疡。然而,事实证明,五个解释的法律发挥了作用,解决了纠纷,并及时修补了香港法治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漏洞。释法所体现的中央与香港特区政府的良性互动,本来就是“一国两制”实践中的应有之义,是顺理成章、自然而然的过程。
香港《国家安全法》实施后,香港社会实现了从混乱到治理的转变,正在进入从治理到繁荣的新阶段。我们相信,随着香港国家安全法的不断完善,香港社会的善治也将不断巩固和推进。至于黎智英黑帮为何要聘请本地不完全合格的英国律师,显然不是因为香港没有律师。这是香港国安法实施的问题,他们想逃避应有的惩罚,借机制造争议话题,向海外势力展示自己最后的“价值”。然而,他的如意算盘不可能得逞。美国和西方政客控制不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也无权过问香港特别行政区治理过程中的任何法治实践。只有中国的法律才是最终依据。

作者:天顺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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