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禁止:让严重违法者终身与学校工作隔离,为全国的孩子筑起一道安全墙

日期:2022-11-18 13:36:29 / 人气:94


日前,最高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印发《关于实行就业禁入制度的意见》,强调严格执行罪犯就业禁入制度,净化校园环境,有效保护未成年人。这是禁止就业制度覆盖全国所有学校的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呈现出“零容忍”的态势,对之前明显缺失的立法拼图是一个很好的补充。
以性侵为例。尤其是幼儿园,中小学是未成年人集中的地方。恋童癖的魔爪伸向孩子,孩子还不成熟,没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自己。如果校园不设防,恋童癖者肯定会在学校中饱私囊。因此,建立工作人员招聘筛选和就业禁止制度,有利于防止潜在的恋童癖者和性侵犯者进入校园,从而保护儿童。
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这是全球的共识。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在欧美发达国家是“零容忍”的重罪,不应该也没有必要遵循共同的刑事处罚标准。该意见由三部门联合发布,体现了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特殊适用标准。一是最高人民法院援引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从业禁止制度;其次,教师属于公职人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教师职业标准的认定更严格,也更有必要。有前科的老师,尤其是未成年人,显然已经不适合这个教书育人的职业了;第三,教育部在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了第62条,规定了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终身禁止制度。在招聘工作人员时,明确了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单位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查询应聘者是否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记录。,发现有上述行为记录者不得录用。
事实上,相关的司法实践已经存在多年。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禁止从业”这一非刑事处罚措施。2016年下半年,上海市闵行区教师林某某在补课时,对一名15岁女学生实施强奸、猥亵。闵行区法院判处林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也禁止其在服刑期满后三年内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这是中国首例适用就业禁令的案例。
2019年六一儿童节,浙江宁波鄞州区检察院还建立了罪犯基本信息数据库,这是首个覆盖全国的数据库。报道称,两个月内已有10807人被检察机关“审查”,均在鄞州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职业。检察院要查他们有没有性侵的犯罪记录。鄞州区检察院要求,辖区内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单位或部门要加强对员工的考核,严禁聘用有性侵害前科的人员。
一直有舆论担心,禁止就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法律原则,理由是犯罪嫌疑人已经受到法律制裁,再次限制其公民权利涉嫌量刑过重。这个说法是有问题的。“一事不罚”“一事不罚”是指不能有两轮独立的处罚,不是说一轮处罚不能包含两种处罚。对某些刑事犯罪的惩罚是罚款+监禁。是否也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从现在开始,所有的罪犯都会附上这种就业禁令,这并不违反“一物不罚两次”。当然,就业禁令肯定是有追溯力的,不可能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否则不足以保护孩子。所以,基于系统保护儿童的目的,这种溯及既往是必然的,这是社会共识。此外,就业禁令本身具有附加性质,并不构成独立的惩罚。
理论上,“禁止从业”的司法实践并不局限于教师职业,在其他领域也有很好的对比。就运动场而言,一个严重违反球场公序良俗的球迷将被“终身禁赛”,一个服用兴奋剂的运动员必将面临被禁赛数年甚至终身的惩罚。这不仅是对不当行为的惩罚,也是对有关受害方的公开救济。“行为不检”在法律上属于“轻罪”或“轻罪”,仍然需要承担类似“禁止从业”的问责。所以,如果犯了重罪,很自然地,类似的民事惩罚应该附加于刑事责任。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很多罪犯确实有“只有零次,无数次”的心理。究其原因,犯罪分子早已跨过了“暴力”的门槛,不存在二次犯罪甚至多次犯罪的心理障碍。如果让一个罪犯继续留在原来的职业,利用职业身份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特别是面对体力、年龄、身份天然弱小的未成年人,公众不能把赌注押在罪犯身上,才能悔过自新,不再犯罪。为了保护更多的潜在被害人,转移或者没收犯罪人的部分民事权利也是司法救济的题中之义。

作者:天顺娱乐注册登录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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